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枣阳市赐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枣阳市环城鲍庄村(化工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生产肉桂酸系列产品2000吨、咪唑乙醇200吨,该产品主要用于香料香精、医药、农药中间体。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阳市赐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环城鲍庄村(化工工业园)
邮编:441200
联系人及电话:马保方 1370727040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zScmeoXoGXEC5VvrLEI8A 提取码:c6py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5km的矩形区域作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pldm.cc/index.php?bb=473&tid=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